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及《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校教〔2014〕1号)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七条的规定,拟对张万泽同学予以退学处理,现将退学学生具体情况公示如下,学生本人如有异议,请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学院,否则按照学籍管理办法,作退学处理!
 
  
   姓名  | 
   性别  | 
   学号  | 
   年级  | 
   专业  | 
  
  
   张万泽  | 
   男  | 
   320180929131  | 
   2018  | 
   物理学(理论物理)  | 
  
 
公示期:2024年3月19日—2024年3月23日
联系版权所有:金沙js1005线路 - 金沙贵宾热线检测中心;邮箱:jiaoqh@lzu.edu.cn
金沙js1005线路
2024年3月19日